公司**没说加班,可是工作量太大,必须加班才能完成。这种情况下,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呢?
12月13日,辽宁省人社厅给了明确答复:如果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、决定,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,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,则不属于加班,无须支付加班费。但是,如果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,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,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。自愿加班不算加班怎么回事?为什么不算加班。
网友看后纷纷发出了自己“被加班”的无奈之举,如此加班却拿不到加班费,真是令人心疼啊,加班狗伤不起。
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、决定,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,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,则不属于加班,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。但是,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,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,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。
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。如果工作不是单位的要求、决定,也没有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,只是员工自愿加班,则不属于“加班事实”,无须支付加班费。
有证据证明加班为单位安排,可确认为“事实加班”。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,属于加班。前提是员工须有证据证明,确属因单位安排了过多任务,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。自愿加班不算加班怎么回事?为什么不算加班。
因此,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。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,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。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,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