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夏天的到来,天气越来越炎热,大家都应该知道高温补贴吧~ 夏季已到,又到了高温补贴发放的时候,很多人都很关心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?一起看看吧~
2018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一览:
北京 120元/月(室内高温作业) ;180元/月(室外高温作业) 6月-8月
河北 1.5元/小时(室外) 5月21日-8月31日 ;1元/小时(室内) 6月11日-8月20日
浙江 225元/月(高温作业人员) ;180元/月(非高温作业);145元/月(一般工作人员) 6月-9月
山西 240元/月 6月-8月
上海 200元/月 6月-9月
江苏 200元/月 6月-9月
辽宁 200元/月 7月-9月
福建 200元/月 5月-9月
内蒙古 180元/月
广东 150元/月 6月-10月
广西 100-200元/月 6月-10月
湖南 不低于150元/月 7月-9月
江西 240元/月(室外);160元/月(室内) 6月-9月
山东 200元/月(室外);140元/月(室内) 6月-9月
甘肃 12元/天(高温、露天);8元/天(其他) 6月-9月
天津 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% 6月-9月
湖北 12元/天 6月-9月
河南 10元/天
陕西 25元/天 6月-9月
海南 10元/天 4月-10月
云南 10元/天
吉林 10元/天以上
四川 8-12元/天
新疆 10-20元/天
安徽 不低于10元/天
宁夏 12元/天(高温、露天)
8元/天(其他) 6月-9月
重庆 不低于5、10、15元/天 5月-10月
贵州 8元/天或168元/月 6月-9月
高温津贴不能计算在*低工资标准内
*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,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*低报酬,不包含加班工资、高温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、条件下的津贴。
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,单位不能扣工资
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的,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。
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,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,对患有心、肺、脑血管性疾病、肺结核、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,应当调整作业岗位。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与高温津贴不同,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,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职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补贴。